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陪戀、演戀與婚戀

小老鄉阿彥要結婚了。3個月前,她還沒有男朋友。

  阿彥不是閃婚。未婚夫是阿彥以前的戀人,她的高中同學凱。阿彥和凱2002年大學畢業後,談了兩年多的戀愛,結果分手了,因為一個冰激淩。

  那是2004年的一個夏夜,約晚上9點半左右。阿彥說,我要吃冰激淩。凱說,超市商場9點關門,你讓我到哪裡買?阿彥說,我就要吃,我知道四站路以外的紅綠燈附近有一家24小時營業的店。凱沒有去,阿彥自己去了,吃完冰激淩,再也沒有回到凱的身邊。

  分手後,阿彥和凱沿著各自的軌跡,走了一大圈,都相了許多次親,談了一兩次短暫的戀愛,但都沒有結果。

  今年3月,阿彥一個外地同學來京,在北京的同學借機聚了一次,阿彥去了,見到了凱,才知道凱也還是單身。聚會結束時,凱說,我請你吃個冰激淩吧,阿彥就去了。阿彥吃了一個又一個,連吃了三個後,凱不忍心了,說吃不下就不要吃,如果你想吃,我天天買給你。阿彥的淚便流了出來。

  我見到阿彥時,她眼中早已沒有了淚,挽著凱的胳膊,滿眼滿臉的幸福。我知道他們的事,便笑他們。阿彥嘻嘻笑,笑罷說,她感覺,戀愛其實分三種。

  阿彥說,其實,那次9點半要吃冰激淩,是自己故意找茬。因為此前,她聽到凱的媽媽在電話裡問,你們什麼時候結婚?接完電話,凱和阿彥的心就和北京的夏夜一樣燥熱煩悶,他們都根本沒想過結婚的事,他們戀愛只是為彼此吸引。所以,當結婚這個詞一出現,兩人便找了冰激淩這麼大的藉口,逃避了。這種戀愛其實就像軍事演習一樣,只是一種對愛情的感受和體驗,是“演戀”。

  阿彥說,這次與兩年前比,她和凱工作沒變,性格沒變,收入也沒變多少,變的,是他們的心理。畢業五年,在北京漂了五年,始終是無根的感覺,想成家了,心態發生了變化。這時,她再遇到凱,重新戀愛,心理準備已經成熟,戀愛的目的也比較明確,就是為了結婚,所以這種戀愛,叫“婚戀”。

  而與凱分手後,她相過十幾次親,其中不乏優秀男士。中間,她也曾經談過一次戀愛,但當對方提出結婚時,她還是退縮了。對方雖然做好了結婚的心理準備,但阿彥沒有,所以對方是在“陪戀”,陪阿彥戀愛。

  現在我將心比心,感覺“陪戀”就像在陪一個人慢慢長大一樣,一定很痛苦,所以,我一直對那男孩感到很抱歉。阿彥說得很鄭重。她說,今天,我在網上看到了幾個徵集“陪戀”物件的帖子,我就將自己的經歷寫在後面,最後告訴發帖的樓主,最好不要招“陪戀”,因為往往到最後,“陪戀”都是要傷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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